设计院-公司提醒各项目部重视成本发票的问题
发布时间:2019-03-01 来源:建筑设计院 浏览:次
在过去的工作中,财务部通过对收到的成本发票进行检查,发现了一些问题。在此举一例子希望各项目部及各下属部门注意,在以后的工作中准确无误的提供成本发票。
一、材料发票开具商品名称为“材料费”或“材料一批”
汇总开具发票的,应使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发票专用章,在商品名称这一栏则显示的是“详见销货清单”。
以下是错误的开具方式:
以下为正确开具方式:
二、漏盖发票专用章
在过去收到的成本票中,有少部分发票漏盖发票专用章,总公司检查到后又退回,供应商盖章后又再寄至总公司,反复邮寄,不仅存在丢失风险,也耽误时间,耽误请款。所以希望大家在向总公司邮寄成本票前,仔细检查发票各要素是否齐全。
三、开票人为“管理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四条,开票人为发票的基本内容,所以应如实开具。
针对以上情况,请各个项目部严把成本票的质量关。避免发生退票、换票等行为,增加财务部工作量以及造成其他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