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设计院综合管理部门:郑重申明!
发布时间:2019-11-06 来源:建筑设计 建筑设计院 浏览:次
郑重申明:四川中七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的公章由总公司负责保管使用。我司从不会以集团、分公司的名义进行贷款、担保、融资的行为。
私刻公章直接侵害的是被盗盖公章单位对公章的管理和使用权。该行为给他人、公司及国家造成损害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此外还应依法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的规定: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他人私刻、私盖公章的行为,根据其行为的目的不同以及所在单位性质(国企、私企)不同,会产生不同的法律后果。主要涉及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包括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受贿罪等)、侵犯财产罪(包括职务侵占罪、贪污罪、挪用资金罪、挪用公款罪等)、渎职罪以及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等。
如有甲方以四川中七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签署的合同,必须具备相应的委托文件,否则视为假公章,请甲方慎重对待。
请仔细分辨公章真伪,以防被仿冒私刻的公章所骗,造成损失,如甲方审核不严导致与使用假冒、伪造的公章的人签订的合同,我公司概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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