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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住建局开展2020年度“双随机”检查工作
发布时间:2020-09-01 来源:建筑设计院 建筑设计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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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检查范围
检查分市、区两级组织,严格遵循 “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从注册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并已取得建筑业、勘察设计、监理资质的企业以及在我市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的外地企业中,按照一定比例随机抽取受检企业。抽取检查数量分别为:建筑业企业不超过10%、勘察设计企业不超过1%、监理企业全覆盖。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作为重点受检企业进行检查:
(一)2019年度重点监督复查不合格的企业;
(二)近两年来,发生过拖欠农民工工资且情节严重的企业;
(三)近两年来,发生过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或者发生过两起以上一般安全生产事故的企业;
(四)近两年来,发现有转包或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
(五)近两年来,未及时上报建筑业、勘察设计、监理统计报表,或弄虚作假报送统计报表的企业;
(六)近两年来,在“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录入虚假业绩的企业;
(七)近两年来,存在“涉黑涉恶涉乱”行为的企业;
(八)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中未整改的企业及人员;
(九)“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显示企业资质条件要求的主要人员严重不足的企业;
(十)未按要求落实实名制工作的企业;
(十一)未在“成都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公示平台”完善有效信息的企业;
(十二)近两年来,有投诉举报未解决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
二、检查内容
(一)企业资质(资格)情况
1. 企业资质证书。企业资质证书是否延续有效,是否与“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信息、营业执照信息一致。省外入蓉建筑业、勘察设计、监理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执业人员等是否与报送信息一致。
2. 企业主要人员及执业资格。按实际入库人员考核,通过“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检查资质标准要求的人员类别、数量和社保缴纳情况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挂证”行为。
3. 企业办公场所和技术装备。检查资质标准要求办公场所、厂房和主要设备购置发票台帐。
(二)企业市场行为
各区(市)县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应结合属地项目对施工、勘察设计、监理企业市场行为进行检查,并如实填报《2020年度建筑业、勘察设计、监理企业检查情况记录表》。
三、检查方式:集中检查和实地检查
四、检查安排
(一)自查阶段(7月28日-8月28日)
由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督促辖区内企业(包括省外入川企业)根据检查内容对本企业资质情况、管理情况、市场行为等进行自查。
(二)初审阶段(8月28日-9月28日)
市、区两级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应于9月20日前完成初始检查,并将《2020年度建筑业、勘察设计、监理企业“双随机”检查初审表》报市住建局汇总;
(三)整改阶段(9月28日-12月15日)
资质条件“双随机”检查不符合,将依法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限为3个月,整改期满,仍不符合规定的,将依法撤回或降低企业资质等级。
市场行为“双随机”检查不合格的,由各区(市)县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进行处理并予以通报。
(四)复核、总结阶段(12月15日-12月31日)
各区(市)县住建行政主管部门于12月22日前向市住建局报送《2020年度建筑业、勘察设计、监理企业“双随机”检查复审表》和本地区“双随机”检查工作情况总结,检查期间市住建局将随机进行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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